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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和举报途径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2-03-02 17:50:27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阅读量:117
发布时间:2022-03-02 17:50:27 | 阅读量:117

各位同学:
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管理,切实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,根据有关通知精神,现将教育部要求的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要求通告如下:
    1.“四不准”: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    2.举报:学院建立监督举报机制,畅通举报通道,如果各班级存在违反“四不准”统计要求的情况,学生可以通过以下电话和邮箱进行举报,招生就业处将对学生举报的就业去向不实、就业率造假等问题,及时调查核实并处理,做到件件有核查,件件有结果。对举报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进行认真核查,一经核实立即整改,在全校范围通报,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,违反规定的就业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。

    现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公布如下:
举报电话:   

省教育厅就业工作部门:0931-8589530

太阳成集团tyc4633招生就业办公室:18089365521

太阳成集团tyc4633纪检委监察室:0937-2688517

举报邮箱:646205446@qq.com

 

       太阳成集团tyc4633

        2022年3月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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