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已经开始,请班主任做好评选、认定工作。国家奖学金按照评选条件申报,统一答辩后确定人选;励志奖学金大二、大三每个班级分配2个名额,按照学校文件条件申报。最后经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。上报时间:国家奖学金9月15日前报至316办公室,励志奖学金9月22日前报至316办公室,过期不候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,2021、2022级已经认定的不再认定,经济条件已经改善的,需要进行动态调整,往年尚未认定的,可以按照要求和条件进行申请认定。认定工作线上、线下一起进行。请大家早做准备,按时提交证明材料。